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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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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酒精影響危害多-零酒精,才上道」、「酒後駕車之處罰-危險駕駛,小心吃上刑責 」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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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酒精影響危害多-零酒精,才上道」、「酒後駕車之處罰-危險駕駛,小心吃上刑責 」

酒精影響危害多-零酒精,才上道

酒後駕車之處罰-危險駕駛,小心吃上刑責

   

隨著近幾年政府及國民對酒後駕車暨肇事等事件日益重視,因此,相關單位積極透過增修相關法律內容,如警察職權行使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行政罰法102611日總統公布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條文等,相關法律之加重罰責,期能杜絕酒駕問題,促進家庭和諧及社會安定。

為貫徹政府政策,本署於106222日假第二辦公室1樓團輔室,舉辦酒駕法治教育,特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陳副分局長楨筌擔任講師,傳遞公共危險相關法治觀念,讓參與學員認識酒駕之危害與相關刑責,進而改變學員對酒駕行為認知。

課程中,藉由講師詳盡的解說,使學員們了解酒精對駕駛能力之負面影響,逕而產生危險性行為,以及肇事後可能對家庭及人生造成終身無法抹滅之傷痕。再以法律條文為基礎,詳細說明酒後駕駛會觸犯之刑罰,讓學員們了解如何避免酒駕,並引以為戒。此外,講師亦不斷提醒個案,萬一發生事故時,一定要保持冷靜,平心靜氣等候警察來處理,切勿肇事逃逸。最後輔以交通法規宣導影片,深化學員對酒駕危險性及造成損害之認知。於課程結束前,由講師提出本次課程心得回饋單測驗問題,與學員進行互動並強化上課成果,以及深化「安全上路」之觀念,順利完成本次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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