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課程「開車喝酒,天倫夢碎」、「談車禍肇事相關責任」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604

「開車喝酒,天倫夢碎」、「談車禍肇事相關責任」
由於台灣飲酒文化盛行,相對導致酒駕肇事層出不窮,屢有新聞報導酒駕車禍發生。本署於105年12月1日假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舉辦酒駕法治教育,邀請到高雄市左營區調解委員會-楊純菁秘書擔任講師。
講師於調解委員會服務,接觸過很多案例,在課程中講解酒精對人體的傷害,並播放酒後駕車事故的新聞,其中一段新聞是母親酒後駕車載著不到5個月的孩子及朋友發生車禍,造成孩子、朋友的死亡,由於人在喝酒後運動反射神經遲鈍、視覺能力變差且會有像昆蟲般的趨光性,鑑於酒駕的可怕,講師不斷提醒個案,在發生事故時,一定要保持冷靜,平心靜氣等候警察來處理。
酒後駕車是高危險性的交通行為,常常發生害人害己的憾事,應呼籲駕駛人共同建立「不酗酒、不拼酒、不勸酒」的文化,亦養成「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習慣,希望大家珍惜自己與他人的生命,確實做到「知行合一」之生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