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12.6緩起訴法治教育-主題課程-1.酒後駕車之危害 2.酒駕車禍案例-冬日進補,勿”鴨霸”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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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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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0年12月6日
課程: 1.酒後駕車之危害2.酒駕車禍案例-冬日進補,勿”鴨霸”上道
講座: 陳楨筌(高雄市警局後勤科 專員)
課程內容:
一、酒後駕車之危害態樣
(1)未能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易逆向行駛
(2)衝動超車,易任意變換車道、蛇行、跨越雙黃線
(3)車速忽快忽慢行駛,造成後車追撞
(4)車燈忘記開啟,方向燈使用不當、讓車不當
(5)操控性不穩,搖搖晃晃,常路倒或追撞路樹
(6)駕駛人睡覺,造成追撞前車、或被追撞、或停於車道、路旁
(7)對前方人、車、號誌反應遲鈍,車速失控、闖紅燈,追撞行人
(8)沒有方向感,手腳失調不靈活,煞車反應不佳(延長2倍時間以上)
(9)視距與實際車距、相對速度有落差,常造成追撞、擦撞
(10)酒駕有趨光性 (飛蛾效應),常駛入對向車道、施工區
二、酒後駕車之危害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