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課程-「醉酒上道、危險就到」、「淺談車禍肇事相關責任」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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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醉酒上道、危險就到」、「淺談車禍肇事相關責任」
為持續強化本署緩起訴處分被告及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觀念,115年6月24日本署假第二辦公室1樓團輔室舉辦法治教育課程,邀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鑫宏督察擔任講師,課程主題為「醉酒上道、危險就到」及「淺談車禍肇事相關責任」。
在「醉酒上道、危險就到」課程中,講師重點介紹酒駕及毒駕-「法律零容忍,法律應負責任與真實代價」。114年度全國酒駕肇事案件共 6,954 件,平均每日發生 19.1 件酒駕事故,全年致死(30日內)人數為 143 人,受傷人數為 8,739 人(平均每日 0.4 人死、23.9 人傷),警方全年攔檢取締5 萬 6,303 件(每日約 154.3 件),其中 3萬846人 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今年1至2月毒駕30日死亡人數已達47件,為去年同期的5.9倍。毒駕可說是馬路的不定時炸彈,近年來國際黑市出現了數種新型毒品,像是喪屍煙彈(即麻醉劑-依托咪酯Etomidate)、大麻煙彈(類大麻合成物)、喪屍藥(即動物用肌肉鬆弛劑與鎮靜劑-賽拉嗪Xylazine)等,這些藥物的共同特徵在於發作時會引發嚴重的意識混亂、全身肌肉抽搐等,也可以被偽裝成無色無味的電子煙精油或粉末,行政院今年六月通過多項法律修正草案,包括將「依托咪酯(Etomidate)改列為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最高可處死刑」、「毒駕致死終身吊銷駕照且車輛一律沒入」、「同車乘客連帶罰鍰」及「研議唾液快篩入法」等重懲作為。
於後半段「淺談車禍肇事相關責任」課程中,酒後駕駛(酒駕)分為行政罰與刑法公共危險罪。只要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濃度達0.03%即違規;達0.25毫克以上者,更會觸犯刑法,面臨有期徒刑與罰金。請務必遵守「喝酒不開車」原則。如果駕駛在酒醉情況下,出現控制車輛的行為,像是踩煞車、轉方向盤等,那麼不管引擎有沒有發動,都會構成酒駕,由電力或引擎動力等作用推動,像是蒸汽機、汽油、柴油、天然氣、電動驅動的交通工具,一般較常見的汽車、機車、電動腳踏車及電動車都算,所以千萬別以為騎電動車酒駕會沒事!同樣觸犯公共危險罪,且酒駕犯罪保險公司全額追償,聰明人的安全選擇-計程車、酒後代駕、親友接送、大眾運輸等方式,安心返家讓愛無礙,別讓一杯酒,成為最後一口。
課程結束前,署觀護佐理員透過案例解析及說明進行防詐騙反毒宣導,詐騙集團手法日新月異,利用社群廣告、陌生群組、虛擬通貨及偽冒電子支付等方式誘騙民眾,強化風險意識與增加自我保護能力。謹記「一聽、二掛、三查證」口訣,切勿隨意點擊不明簡訊連結或配合操作金流驗證。此次整體課程針對毒駕及酒駕,刑罰也將加重處罰,有助提升法治觀念藉以提升強化嚇阻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