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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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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6.16生命教育-酒駕專案生命教育課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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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6.16生命教育-酒駕專案生命教育課程

高雄地方檢察署辦理酒駕專案生命教育課程

為提升酒後及毒後駕車個案之風險認知,並強化其對生命尊重與守法之價值觀,本署於115年6月16日辦理「酒駕專案生命教育課程」。本次特別邀請陳太山觀護人擔任講師,針對酒後與毒後駕車之嚴懲罰則、前科影響及成癮防治進行深度解析,期盼引發與會者對「不能安全駕駛」行為之深刻反省,避免家庭破碎的憾事重演。
課程首由當前毒品犯罪趨勢與成因揭開序幕,講師明確指出,酒駕除面臨行政罰鍰外,若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即構成刑法公共危險罪;而施用毒品後駕車者亦同。吸毒者不僅是面臨法律制裁的「犯人」,在醫學觀念上更是需要被治療的「病人」。根據統計,高達96%的吸毒者係因「好奇心」而誤入歧途。他嚴正強調,毒品不僅對個人身體、精神及人格心智造成毀滅性破壞(如台語俗諺「身體壞、精神壞、心肝壞」),且甲基安非他命等毒品吸食者之自殺死亡率更高達一般人的17倍,公共安全與個人生命絕對不容僥倖。
隨後,講師針對近年氾濫之「新興毒品偽裝手段」及「毒駕嚴懲罰則」進行詳盡說明。講師展示了目前偽裝成三合一咖啡包、奶茶、果凍、跳跳糖及近期備受關注的「喪屍煙彈(依托咪酯)」等各式新興毒品,提醒與會者切勿因好奇心或趕流行而誤食。此外,針對社會深惡痛絕之「毒駕」行為,講師警告目前各監理站均定期公布酒駕與毒駕累犯之姓名與照片;且依現行刑法,毒駕初犯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倘10年內再犯且致人於死或重傷者,刑責大幅加重,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法網恢恢切勿以身試法。
課程後段重點解析了司法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等處置程序,並宣導法務部「0800-770-885」24小時免付費戒毒成功專線,鼓勵有需求之個案勇於尋求醫療與社會協助。與會學員於課後表示感觸良多,深刻體認到「酒後上路、死神帶路」與毒品帶來的慘痛代價,未來將嚴守法規紅線,珍惜生命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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