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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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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5.19生命教育-酒駕專案生命教育課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5-28
  • 資料點閱次數:19
115.05.19生命教育-酒駕專案生命教育課程

高雄地方檢察署辦理酒駕專案生命教育課程

為遏止酒後駕車再犯與提升個案對毒品危害駕駛的法律認知,本署於115年5月19日假高雄市殯葬管理處辦理酒駕專案之生命教育課程,特邀頤顥法律事務所劉冠宏律師講授課程,對緩起訴處分被告與緩刑受保護管束人進行相關法律觀念及行為責任的深度宣導,從源頭根絕酒駕與毒駕惡習,避免再犯。
課程先由觀護佐理員進行反詐反毒宣導,針對目前常見的詐騙手法深入解析,包括假投資、假網拍、解除分期付款、冒用公家機關名義詐騙等,提醒個案提高警覺,遇有可疑情況應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電話,並加強宣導近期氾濫的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毒品威脅。
接著講師講述何謂不能安全駕駛,只要駕駛人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05毫克,尿液或血液所含毒品或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或其代謝物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就視為不能安全駕駛,無論是否有實際的危險發生,都構成犯罪。講師藉由許多實務案例,讓個案了解酒駕、毒駕後續可能面臨到的相關罰則包含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另針對毒駕行為及目前喪屍煙彈常偽裝成一般電子煙油,吸食後會導致顫抖、思考障礙等如「喪屍」般的脫序行為,提醒個案切勿因一時好奇嘗試毒品,以身試法。
講師期望透過今日於殯葬管理處進行生命教育課程,不只是更了解酒駕、毒駕的危害,其帶來的社會成本與賠上的人生更是如此沉重。希望強化大家對於生命價值的重視,學習尊重生命,從源頭杜絕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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