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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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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課程-「法律生活小知識」、「情緒管理與自傷防治」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4-20
  • 資料點閱次數:115
通識課程-「法律生活小知識」、「情緒管理與自傷防治」
高雄地方檢察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法律生活小知識」、「情緒管理與自傷防治」

  本署為增進緩起訴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律需知,並強化情緒靈敏力,特邀請高雄市鳥松長青健康促進會理事長張炳隆擔任講師,於112年4月12日假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以「法律生活小知識」及「情緒管理與自傷防治」為講題,讓緩起訴被告暨緩刑受保護管束人可以瞭解法律常識及學習壓力調適。

  講師先以吾人常說:「法律只保護懂得法律的人」為引言,解釋並非法律偏頗地只選擇保護特定人,而是法律不會保護讓自己權利睡著的人,因為千萬條的法規,若不懂得「知法用法」來表示自己的主張,最後徒呼奈何的人往往就是自己;然而艱澀難懂的法條總是令人生畏,講師藉由引用一些案例,講解法律知識,並透過闡述司法的運作過程,讓在場的個案對法律多一番深刻省思及知能。

  課程後段講師表示情緒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本能反應,它其實沒有好壞之分,只是程度上的差異不同,故無需刻意去逃避它,只是當我們習慣不去覺察情緒、分辨情緒源頭、表達內心真實感受,長久下來,就無法為自己建立修復機制,並適時地拆除「情緒地雷」,所以,希望每個人都可以多花點時間,學著和不同的情緒相處,試著去看見淺層情緒的背後,還有沒有被淹沒的心聲,並找出屬於自己的情緒安慰劑,所以,人生過得如何,完全由情緒決定,學會掌控它,才能有更多的精力去解決其他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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