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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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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有法度-新春報馬」以工代賑、法治宣導活動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585
成果---「有法度-新春報馬」以工代賑、法治宣導活動

運用緩起訴處分金
改裝廣播車與發動街友立牌宣導法治

農曆春節期間,當大賣場堆滿著年貨,大部份的人計畫著怎麼樣歡喜過新年的同時,在社會上另一個角落,也有些弱勢族群只能在寒風中思考如何度過下一餐,甚至有些人為了裹腹,不得已而犯罪,本署為了幫助他們平安過好年並預防犯罪,發起了「有法度—新春報馬」以工代賑、法治宣導活動。


這次活動主要由社團法人高雄市慈善團體聯合協會負責策劃執行,而協辦單位包括臺灣更生保護會高雄分會、高雄市觀護志工協進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高雄分會與行德宮功德會,從98年1月10日利用街友尾牙,當眾放送活動訊息後,活動將從98年1月12日至同年月21日(不含週六、日)止連續進行8天。參與計畫者,每天以工作8小時為限,時薪以100元計,視實際打工時數核實發給薪資。如果全勤,一個人可以得到6,400元紅包過年,額度比消費卷還要多。


本項活動,共計有28位街友報名參加;活動宣導主題包括反毒、反詐騙、反賭博、反自殺、反飆車、反酒駕、保護弱勢與鼓勵檢舉貪瀆等,活動宣導地點包括本署周邊、愛河兩岸、勞工公園、夢時代、城市光廊、蓮池潭與各大商場、百貨公司,所需經費則是來自於犯罪被告支付的緩起訴處分金。


這個構想從伸張公義與關懷弱勢兼具的柔性司法體制思考,針對弱勢族群的需求,提供必要的工作機會,除了可以讓其透過自己的勞力,有尊嚴的過年,展現政府對於弱勢族群之關懷與照顧,並可預防因「饑寒起盜心」而導致犯罪,發揮社會安全防護之功能。


本署突破傳統,以仿效房地產售屋或企業商品行銷概念,運用改裝小貨車與街友,深入高雄地區各大人潮聚集場合宣導法治教育,不但可以達到良好的法治宣導效果,也為檢察機關建立了更夯更貼近民眾的公務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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