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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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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護據點-預防犯罪宣導「多貪一杯,酒後駕車遭公共危險起訴」(林園頂厝社區)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1031
司法保護據點-預防犯罪宣導「多貪一杯,酒後駕車遭公共危險起訴」(林園頂厝社區)

 

司法保護據點預防犯罪宣導活動

多貪一杯,酒後駕車遭公共危險起訴

 

本署為推展司法保護據點之關懷服務,並落實預防犯罪之宣導成效,1051021日上午09時,假高雄市林園區頂厝社區發展協會舉行「多貪一杯,酒後駕車遭公共危險起訴」司法保護宣導活動。

活動當天由本署李忠宏及國隆觀護佐理員進行宣導課程,讓民眾了解政府及國民對酒後駕車暨肇事等事件日益重視因此,相關單位積極透過增修相關法律加重罰責,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於1020301日將酒測值由0.25毫克向下修訂為超過0.15毫克,即違反相關法規。期能杜絕酒後駕車問題,促進家庭和諧及社會安定

基於「預防犯罪於先」之觀念,強化民眾了解酒精對駕駛能力之負面影響,逕而產生危險性行為,以及肇事後可能對家庭及人生造成終身無法抹滅之傷痕。最後,以小測驗時間與學員問答互動,加深酒後正確交通觀念,讓柔性司法更貼近民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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