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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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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6.20司法保護據點-預防犯罪宣導「打擊詐騙犯罪、認識消保法」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660
102.06.20司法保護據點-預防犯罪宣導「打擊詐騙犯罪、認識消保法」

 

司法保護據點預防犯罪宣導活動

打擊詐騙犯罪、認識消保法

一、簡述詐欺犯罪

詐欺案件是目前危害社會秩序最為嚴重的犯罪之一此類犯罪之被害對象眾多,歹徒善於利用社會大眾所矚目的時事、主題與民眾日常生活中常用之便利工具(如ATM提款機)及網路,如運用金融、電信人頭帳戶、電話為犯罪手法,指定以人頭戶開設之提款卡帳號,要求被害人於指定時間內將款項匯入並立即以金融卡於不特定地點之自動櫃員機提款,且透過單向聯絡、多重電話轉接之犯罪手法,逃避警方查緝,甚至將提款及接聽電話地點移至大陸地區,難以溯源追查。

二、常見詐欺犯罪類型:

()假退稅、退費、發老人年金,真詐財

(二)行動電話簡訊詐欺

(三)金融卡匯款方式詐欺

(四)假擄車、擄人,真詐財

(五)冒名警察單位通知金融卡資料外洩

(六)竊取被害人基本資料,直接電話恐嚇詐財

(七)冒牌網站騙卡號A錢

(八)網路購物詐欺

(九)假身分詐欺

(十)打工陷阱詐欺。

三、認識消費者保護法:

為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國民消費生活安全,提昇國民消費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

有關消費者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在網路購物享有7天鑑賞期權益,但像是生鮮易腐商品或是App、電子書、DVD等商品,無條件換退貨可能造成業者損失。如果商品屬於容易腐壞或可複製等性質,當解除契約會對業者經營造成不利,將授權主管機關提報,經行政院核定公告排除適用7天鑑賞期的規定。不過,如果屬於產品瑕疵就不在此限,消費者仍可要求退貨或取消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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