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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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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榮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聘任緩起訴義務執行機關(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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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榮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聘任緩起訴義務執行機關(構) 108年3年6日,本會榮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聘任緩起訴義務執行機關(構),於高雄地方檢察署5樓舉辦表揚暨業務座談會,由本會蔡副理事長孟哲出席代表受(108)年度頒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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