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會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之觀護志工特殊教育訓練,在98年2月19日假高雄市新移民中心五樓會議室舉辦,本次新聘觀護志工訓練重點在於課程由各觀護人執行完成法定訓練課程,使其觀護志工具協助受案、輔導個案資格,以提升觀護志工運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