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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詐騙宣導暨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15年9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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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詐騙宣導暨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15年9月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本署於115年9月29日下午14時30分,於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辦理「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由楊雅評觀護佐理員擔任講師,進行緩起訴處分被告勤前教育說明。本次課程內容包含反詐及反毒宣導、緩起訴處分相關規定及義務勞務執行注意事項,讓緩起訴被告瞭解執行義務勞務相關注意事項及增加法治觀念。

課程開始前講師透過宣導影片及PPT圖片進行反詐及反毒相關宣導,介紹求職詐騙、愛情詐騙及投資詐騙等常見手法,提醒個案提高警覺,遇有可疑訊息或要求提供個人資料、帳戶及金錢時,可先行打165查證避免受騙;以及毒品對個人及家庭之危害,建立拒絕毒品、遠離毒品之觀念。
講師於課程正式開始時向個案說明緩起訴處分相關規定及義務勞務執行要求,強調執行勞務時應遵守機構相關規定,不得妨礙機構秩序,並配合督導人員之派工安排,特別提醒如分派之指定執行機構於校園內時,不得進入教室或與學生接觸,休息時間仍應穿著識別背心,不得有抽菸、喧嘩或其他可能造成家長、學生觀感不佳之言行舉止,以維護校園安全及良好形象。

透過本次勤前教育,除使被告充分瞭解緩起訴相關規範,講師於課程最後提醒其珍惜緩起訴機會並遵守執行機構之工作指派及管理,於履行期間內完成義務勞務時數,切勿再犯以免遭撤銷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