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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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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偵辦海科館興建工程涉及詐貸弊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姓負責人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532

  稿108.02.25

  發稿人:葛光輝襄閱主任檢察官

 

檢調偵辦海科館興建工程涉及詐貸弊案

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姓負責人

高雄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曾靖雅、檢察官朱華君偵辦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興建工程涉及詐貸弊案,指揮本署蒐證組檢察事務官與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組成專案小組詳加蒐證,於民國108223日提訊慶富集團陳姓負責人後,於今(25)日上午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裁定審理中之慶富案被告即陳姓負責人停止羈押後,立即傳喚被告陳姓負責人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

經本署檢察官訊問後發現,承作海科館興建工程案之慶○海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即陳姓被告,明知104105年間,該興建工程進度大幅落後,竟於104105年間,先後3次指示慶○海洋公司員工製作不實工程進度圖及證明書,供建築師事務所人員簽核,再由該公司持向聯貸銀行申請核撥工程款,致銀行陷於錯誤,共核撥工程款新臺幣3億餘元,涉犯銀行法第125條之31項詐欺銀行罪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於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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