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高雄地檢署於選前再查獲現金賄選案,樁腳現聲請羈押禁見中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593

  稿107.11.23

  發稿人:葛光輝襄閱主任檢察官

高雄地檢署於選前再查獲現金賄選案

樁腳現聲請羈押禁見中

高雄地檢署日前接獲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提報疑有樁腳為高雄市林園區、大寮區市議員候選人賄選之情資,旋由主任檢察官劉穎芳指派檢察官杜妍慧偵辦。檢察官杜妍慧並於民國1071122日,指揮高雄市調處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至高雄市林園區執行搜索1處,並於22日、23日陸續通知嫌疑人2人與證人6人,共8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杜妍慧訊問後,發現黃姓樁腳涉嫌於10711月初,以每票新臺幣500元之代價,向有投票權之選民買票,要求選民投票支持某市議員候選人,且到案之選民亦坦承有收到賄款,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3,000元,認被告黃姓樁腳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於今(23)日下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刻由法院審理中。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