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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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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檢同日指揮海巡、調、警破獲安非他命製毒工廠2座,查獲安非他命結晶及液態成品共約103公斤,四嫌均由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670

    稿(107.03.23

     發稿人:葛光輝襄閱主任檢察官

雄檢同日指揮海巡、調、警破獲安非他命製毒工廠2

查獲安非他命結晶及液態成品共約103公斤

四嫌均由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高雄地檢署緝毒專組主任檢察官李門騫、蘇聰榮、檢察官鄭益雄、李侑姿、蕭琬頤於民國107320日共同指揮海巡、調、警等單位接連破獲2座安非他命製毒工廠,共查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結晶成品約37公斤、液態成品約66公斤、製毒原料248公斤、大批製毒工具及運毒車輛等,同時逮捕被告4人,經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4人均獲准。茲說明如下:

一、本署接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偵防查緝隊報告指出疑有人藏身在高雄市仁武區民宅製毒之情資,旋由主任檢察官李門騫、蘇聰榮指派檢察官鄭益雄、李侑姿、蕭琬頤共同指揮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偵緝隊、高雄海巡隊、布袋海巡隊、臺東海巡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仁武分局等單位,於107320日,至高雄市仁武區執行搜索,當場在仁武區一處民宅內查獲第二級毒品成品安非他命成品15公斤、製毒原料248公斤及製毒工具1批,並逮捕製毒師父侯姓男子1人到案。經檢察官鄭益雄、蕭琬頤漏夜訊問後,認被告侯姓男子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製造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二、本署於去年8月間,接獲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屏東縣調查站報告有製毒集團選定南部偏僻廠房或果園設立製毒工廠製毒牟利之情資,旋由主任檢察官李門騫、蘇聰榮指派檢察官鄭益雄、李侑姿、蕭琬頤3人共同指揮調查局南機站、屏東縣調站、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一隊、鼓山分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民生重案組、屏東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追查,見時機成熟,於107320日,指揮專案小組,至屏東市海豐郊區某果園執行搜索,當場在某果園旁廠房內查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結晶成品約22公斤、液態成品約66公斤、大批製毒器具及化學物品、運毒車輛等物,並逮捕魏姓男子、趙姓男子、陳姓男子3人到案。經檢察官鄭益雄、蕭琬頤漏夜訊問後,認被告魏姓、趙姓與陳姓男子3人均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製造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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