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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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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檢查獲過期進口食品改標販售案,商號負責人交保候傳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382

稿(107.01.25

發稿人:葛光輝襄閱主任檢察官

 

雄檢查獲過期進口食品改標販售案

商號負責人交保候傳

高雄地檢署於民國1071月間,自民生安全聯繫平台接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報告高雄市苓雅區國民市場內販售日本進口食品之商行有販賣過期改標進口食品情資,旋指派打擊民生犯罪專組主任檢察官朱婉綺、檢察官施昱廷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組成專案小組追查。

檢察官施昱廷於107123日親自帶隊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高雄市國民市場攤位、倉庫及被告住家等共7處執行搜索及行政稽查,當場查獲已塗銷有效日期之「薄力小麥粉」等商品,並傳喚犯罪嫌疑人及證人共4人。

經檢察官施昱廷、林芝郁、朱振飛訊問及配合行政稽查後發現,該商行莊姓負責人涉嫌自106年初起,以松香水(香蕉油)等物,將少量已逾期應報廢之日本進口食品「薄力小麥粉」及「多福章魚燒組合包」等商品包裝上由原製造廠商印製之有效日期塗銷,再以自行刻印之日期章,重新蓋印虛偽之有效日期於該等商品外包裝上,再販售給不知情之消費者,以牟取不法利益。

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莊姓負責人涉犯刑法詐欺取財、偽造文書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第8款而涉犯同法第49條第1項、第2項等罪嫌之犯罪嫌疑重大,惟於偵查中已坦承犯行,諭知以新臺幣5萬元交保,其餘被告與證人則均請回。

檢察官施昱廷於搜索當日,已指示衛生單位人員行政封存現場查獲已逾有效期限、未標示有效期限之問題產品,含本署扣押之薄力小麥粉等在內,總重達39.685公斤,以確保民眾飲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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