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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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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檢偵辦年輕母親疑似不當管教2歲男童致死案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380

  稿106.04.18

  發稿人:王啟明襄閱主任檢察官

 

雄檢偵辦年輕母親疑似不當管教2歲男童致死案說明

高雄地檢署於民國106416日晚間,接獲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通報年輕母親疑似管教2歲男童不當致男童重傷一案,旋由婦幼專組主任檢察官詹美鈴指派當日專責輪值婦幼案件之值班檢察官黃淑美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偵辦。

主任檢察官詹美鈴、檢察官黃淑美於獲報第一時間,積極與本署及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合作建置之「高雄市兒童少年驗傷醫療整合中心」聯繫,進行兒虐鑑定。

檢察官黃淑美復於17日上午,指揮警方勘驗現場,查扣相關物證,並訪查證人,復於同日下午,以被告身分訊問男童母親及以證人身分訊問男童繼父。期間,黃檢察官接獲社工師通報男童已在高醫過世,旋會同本署法醫師蘇文祺趕往相驗。相驗後,黃檢察官再次訊問被告即男童母親,訊畢認其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於夜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黃檢察官親自蒞庭說明,法院於今(18)日凌晨裁准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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