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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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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聯手破獲網路假交友誘騙惡意連結木馬程式之詐欺機房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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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民國105年9月初,接獲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報告南部地區某詐騙集團疑似透過網路假交友真誘騙投資一案,旋由重大民生專組主任檢察官蘇聰榮、檢察官陳怡利指揮刑事局偵八隊、高雄市刑大組成專案小組嚴加蒐證,陳檢察官並於105年10月25日上午,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第八大隊第六隊、高雄市政府刑事警察大隊偵四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永康分局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等單位,至臺南市永康區之網路詐欺機房執行搜索,當場扣得筆記型電腦10台、網路IP分享器10台、手機20支、詐欺用教戰守冊、記憶卡及金融卡等物,並拘提詐騙集團首腦蔡姓男子(79年次)及幹部王姓男子(84年次)、譚姓男子(82年次)及詐騙機房機手田姓男子(86年次)、吳姓男子(78年次)、陳姓男子(85年次)、林姓男子(75年次)、吳姓男子(87年次)、蕭姓男子(78年次)及莊姓男子(77年次)等被告共10人到案。 經檢察官陳怡利、施昱廷、謝長夏、任亭、吳書怡、王建中等人漏夜訊問後,認蔡姓男子、王姓男子、譚姓男子涉犯刑法詐欺取財及妨害電腦使用罪之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以及湮滅證據之事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至被告田姓男子、吳姓男子、陳姓男子、林姓男子、吳姓男子,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無羈押之必要,當庭諭知以2萬元交保,其餘蕭姓男子及莊姓男子均飭回。   經查,蔡姓男子、王姓男子、譚姓男子涉嫌在臺南市永康區某四樓透天厝設立詐騙機房,並招募田姓男子、吳姓男子、陳姓男子、林姓男子、吳姓男子等多人共組詐騙集團,在上開透天厝內架設電信機房,並由詐騙機房機手王姓男子、譚姓男子、田姓男子、吳姓男子、陳姓男子、林姓男子、吳姓男子等利用大陸知名社群交友網站找尋大陸地區女子,假借交友名義,以帥氣型男照片及花言巧語與對方培養感情,進而向大陸地區女子謊稱:因投資事業或需錢孔急,要幫忙購買紅心辣椒點數卡及成為公司會員,並需於自己的帳戶內存放資金云云,邀請大陸地區女子依指示加入公司會員,詐騙集團並使被害女子下載偽裝銀行軟體之木馬程式,使被害人依該木馬程式之要求,傳送銀行帳戶、U盾密碼等個人資料致詐欺集團內,並趁被害人之U盾仍連接於電腦上時,旋即於網路上轉帳匯款至渠等所提供之人頭帳戶內,致有多名大陸地區女子受騙上當而匯款,不法獲利目前已知至少達人民幣80萬元以上,惟實際被害人數、受騙金額及相關共犯仍待擴大偵辦清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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