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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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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監獄管理員向受刑人家屬索賄,雄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364

稿(105.08.18

發稿人:黃元冠襄閱主任檢察官

 

主任監獄管理員向受刑人家屬索賄

雄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高雄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日前會同法務部廉政署、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等單位偵辦高雄監獄管理員涉嫌向受刑人家屬收賄一案,經仔細分析比對卷內證據後,發現徐姓主任監獄管理員(50年次)疑有向受刑人家屬索討茶葉及美國進口高單價牛排之收賄情形,檢察官劉俊良乃協同廉政署南調組駐署檢察官魏豪勇於105816日指揮南調組廉政官、航高站調查官,在高雄市執行搜索,並傳喚被告3人與證人7人。經檢察官劉俊良、魏豪勇、陳怡利、張志杰、陳永盛、謝長夏、蔡杰承、朱振飛等8人漏夜訊問後,認徐姓主任監獄管理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已於翌(17)日清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本署呼籲現於或曾於高雄監獄服刑之受刑人或其家屬,如服刑期間曾遇監獄管理員要求不正招待或提供財物餽贈等類似情形者,請勇於出面檢舉,本署一定會給予適當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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