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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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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電玩業者行賄在職與退休警員,起訴6人,法院續押4人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343

稿(105.07.26 15:00

賭博電玩業者行賄在職與退休警員

起訴6人 法院續押4人

高雄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王啟明、檢察官董秀菁、檢察官張志杰協同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派駐檢察官魏豪勇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處、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會同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政風室等偵辦警員涉嫌向賭博電玩業者收賄一案,部分偵查終結,檢察官認定呂姓偵查佐、許姓警員、已退休之莊姓警員及已退休之王姓巡佐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而已退休之蔡姓所長、已退休之蔡姓警員向賭博電玩業者、白手套及中間人詐欺係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罪嫌,均提起公訴。日前經起訴移審,法院裁定呂姓偵查佐、許姓警員、已退休之莊姓警員、已退休之王姓巡佐4人繼續羈押,至已退休之蔡姓所長、已退休之蔡姓警員則分別諭令以新臺幣20萬元、30萬元交保。

起訴書認定犯罪事實如下:

(一)已退休之莊姓警員、呂姓偵查佐、許姓警員自1013月起至1049月止,按月或每二月或按季收受位在高雄市仁武、鳥松、大樹、大社等區共15家賭博電玩業者自行或透過某白手套(另行偵辦中)轉交之賄款,而為包庇15家賭博電玩業者不被取締或縱遭臨檢仍可順利、迅速通過等違背職務之行為。總計上開期間莊姓警員3人共收賄27次,收賄總金額為1555,000元。

(二)王姓巡佐自1018月起至10410月止,按月收受位在高雄市林園、大寮等區共6家賭博電玩業者透過某白手套(另行偵辦中)轉交之賄款,而為包庇6家賭博電玩業者不被取締或縱遭臨檢仍可順利、迅速通過等違背職務之行為。總計上開期間王姓巡佐共收賄39次,收賄總金額高達為188萬。

(三)1012月底,高雄市彌陀區某賭博電玩業者欲行賄岡山分局燕巢派出所負責查緝賭博電玩業之警員,乃透過某白手套(另行偵辦中)與蔡姓所長聯繫,蔡姓所長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向該業者及某白手套佯稱:可代為轉交賄款予負責查緝之員警云云,致該業者及某白手套陷於錯誤,自1012月底起至1021月止,按月或每二月或按季交付行賄款項予蔡姓所長,嗣於105224日檢警調廉共同查緝蔡姓所長,其矢口否認有代為轉交賄款乙事,該業者及某白手套始知受騙。總計上開期間,蔡姓所長共詐欺5次,詐得10萬元。

(四)某白手套男子本欲代位在高雄市鳳山區之賭博電玩業者行賄鳳山分局埤頂派出所主管、副主管,乃透過中間人(另行偵辦中)與已退休之蔡姓警員聯繫,蔡姓警員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向白手套男子及中間人謊稱:可透過埤頂所副主管處理云云,中間人進而向白手套男子回報後,雙雙限於錯誤,白手套男子則自1032月起至10410月止,按季交付賄款、走路工資予中間人轉交蔡姓警員,嗣於105224日檢警調廉共同查緝蔡姓警員,其矢口否認有代為轉交賄款乙事,白手套男子及中間人始知受騙。總計上開期間,蔡姓警員共詐欺7次,詐欺總金額達35萬元(含賄款315,000元及走路工資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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