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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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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檢指揮屏東憲兵隊查獲民眾吸收退役軍人蒐集國防機密,莊姓主嫌遭羈押禁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2
  • 資料點閱次數:510

稿(105.07.13 11:00

發稿人:黃元冠襄閱主任檢察官

雄檢指揮屏東憲兵隊

查獲民眾吸收退役軍人蒐集國防機密

莊姓主嫌遭羈押禁見

高雄地檢署於104年間,接獲憲兵指揮部屏東憲兵隊陳報情資,疑似有大陸地區人士吸收現役或退役軍人為其蒐集國家軍事機密情事,本署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王啟明旋指派檢察官施昱廷指揮屏東、高雄、臺南憲兵隊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偵三隊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經檢察官施昱廷與專案小組長期蒐證後,認渠等蒐集軍事機密之事證明確,由施檢察官指揮屏東憲兵隊等單位持搜索票,於日前在高雄市、屏東縣、臺南市等11處執行搜索,扣得隨身碟及部份涉及國家軍事機密之文件,並陸續拘提莊姓男子(72年次)、陳姓男子(77年次)、牟姓男子(76年次)、劉姓男子(76年次)、師姓男子(78年次)及諸姓男子(76年次)到案。

經檢察官施昱廷、陳怡利、張志杰、謝長夏等4人複訊後,認莊姓男子涉犯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第5條之1之犯罪嫌疑重大,且經常往來居住大陸地區,與大陸地區人士多所接觸,顯有逃亡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陳姓、牟姓、劉姓、諸姓男子,經檢察官訊問後,分別諭知以2萬元至4萬元不等交保,師姓男子則請回。

經查,莊姓男子於1044月間,透過SKYPE通訊軟體與大陸地區人士聯繫後,接受該大陸地區人士招待至大陸地區旅遊,進而受金錢誘惑,而同意為大陸地區之行政、黨務機構刺探、蒐集、交付軍事機密資料。莊姓男子返台後,即陸續吸收已自陸軍某部隊退役之牟姓、劉姓、陳姓等男子加入組織,為大陸地區組織刺探蒐集軍事機密文件,復於1054月間,吸收現役軍人諸姓男子加入組織,並自諸姓男子處取得部分來自軍事機關之文件及影像。莊姓男子則自1045月起至1056月止,先後20餘次將刺探、蒐集所得之軍事機密文件,以加密夾帶檔案方式,在臺灣地區某處上傳至雲端硬碟,而交予大陸地區人士,並陸續獲得新臺幣100餘萬元之不法利益。

本案將由專案小組深入追查所提供之軍事機關文件是否屬於軍事機密及其等級,並查明有無其他現役軍人涉案,以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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