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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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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營海軍基地雄三飛彈誤擊案調查說明(105.07.02 01:30)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2
  • 資料點閱次數:410

新 聞 稿(105.07.02 01:30)

發稿人:黃元冠襄閱主任檢察官

 

左營海軍基地雄三飛彈誤擊案調查說明

有關左營海軍基地發生雄三飛彈誤擊事件,本署接獲海軍通報後,檢察長周章欽隨即指派主任檢察官王啟明、李門騫、陳永章等三人分別率隊,同步進行相驗與原因調查。其中主任檢察官王啟明、檢察官劉俊良會同法醫師彭梓銨前往興達港,並立即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鑑識中心、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專責爆炸案件調查之刑事局偵查第五大隊派員參與相關鑑識及調查,初步勘驗死者黃姓船長躺於駕駛座上,眉心以上顱骨破裂,身上佈滿破裂木屑、玻璃及金屬碎片。

本署另請法醫研究所法醫師潘志信南下參與黃姓船長屍體解剖相驗事宜,以昭公信。目前屍體已經於下午6時許經檢察官劉俊良初步勘驗及鑑識採證完畢,晚間並立即會同法醫師潘志信在高雄市立殯儀館進行複驗,並以移動式X光機查明傷勢。複驗於晚間10時許結束,經複驗發現,死者黃姓船長主要傷勢為頭部及左手均有開放性、粉碎性骨折,腦髓嚴重受損,身上佈滿甚多相似金屬材質碎片塊,應係金屬物遭受高速、高動能之衝擊所碎裂。

為釐清海軍誤擊雄三飛彈之過程,本署亦同步指派主任檢察官李門騫、陳永章2人率隊於今日下午330分許,帶同檢察事務官前往左營海軍基地,登上金江艦,進入戰情室實際瞭解操作狀況,並實地勘驗今日上午艦上監視器所拍攝之畫面,於晚間7時許由海軍派員陪同金江艦艦長林姓少校、兵器長許姓中尉、陳姓士官長與高姓飛彈中士4人以證人身份到高雄地檢署接受主任檢察官陳永章、檢察官李奇哲之隔離訊問,以釐清事發經過。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陳姓士官長、高姓飛彈中士均涉犯刑法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傷害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8條過失毀損直接供作戰軍用設施、物品等罪嫌,諭知各以30萬元交保候傳。金江艦艦長林姓少校、兵器長許姓中尉均以證人身份訊問後請回。

本署已迅速召集多位主任檢察官、檢察官成立專案小組,將儘速持續調查相關事證,依據供述、勘驗及鑑識所採得之事證,逐一比對相關操作手冊,並向相關專家查證相關供述之可能性,以釐清相關刑事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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