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務部111.05.16法綜決字第11100098630號書函轉行政院新聞傳播處111年5月13日院臺聞字第1110174897號函辦理。
2.為宣示我國對「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經由船員權益、船上設施及岸上設施等三方面著手改善,讓漁業工作者有個良好、安全及尊嚴的工作環境,確保外籍漁工權益,永續漁業經營。
3.電子檔請至行政院全球資訊網「政策與計畫─政策櫥窗」項下下載。
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