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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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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提供宣傳海報圖檔於該署全球資訊網,請民眾多加利用愛滋匿名篩檢服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4-18
  • 資料點閱次數:123

1.依法務部111.04.08法綜決字第11100068230號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4月6日疾管慢字第
1110300276號函辦理。

2.愛滋病毒傳染途徑以血液及體液間交換為主,且唯有透過篩檢方可瞭解自身健康狀況,故鼓勵有性行為者,至少進行1次愛滋篩檢;有不安全性行為者,建議每年至少進行1次篩檢;若有持續性的感染風險行為(如與人共用針具、多重性伴侶、合併使用成癮性藥物、感染性病等),則建議每3至6個月篩檢1次。目前全台有70家醫院有提供愛滋匿名篩檢服務,民眾可透過篩檢過程獲得衛教諮詢,若篩檢陽性將由專人即時提供相關諮詢與轉介服務,以維持身體健康並避免傳染給他人。

3.有關匿名篩檢服務機構之服務時段、聯絡方式等相關資訊及旨揭宣傳海報圖檔,可至該署全球資訊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篩檢&防治政策>匿名篩檢項下查詢及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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