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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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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推廣運用行政院「投資臺灣三大方案延長3年」政策。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1-28
  • 資料點閱次數:213

1.依法務部111.01.25法綜決字第11100019330號書函轉行政院新聞傳播處111年1月22日院臺聞字第1110162391號函辦理。

2.為引導臺商及境外資金回臺投資,政府自108-110年推動「投資臺灣三大方案」,實施成果豐碩。現因應全球市場及投資環境變動,同時鼓勵廠商升級轉型,特將「三大方案」延長3年,並配合「2050淨零排放」政策目標,鼓勵從事循環經濟投資,期為臺灣產業打下未來的發展基礎。

3.電子檔請至行政院全球資訊網「政策與計畫─政策櫥窗」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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