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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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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推廣運用行政院「亞洲・矽谷2.0」政策。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1-15
  • 資料點閱次數:136

1.依法務部110.11.03法綜決字第11000190360號書函轉行政院新聞傳播處110年11月1日院臺聞字第1100191131號函辦理。

2.為加速我國新創事業成長,政府自105年起推動「亞洲.矽谷1.0」政策,於推動物聯網及健全創新創業生態系2大主軸上獲得具體成果。在1.0基礎下,現再推出為期4年的「亞洲.矽谷2.0 (110-113年) 」方案,以3大策略,5大目標持續擴大人工智慧物聯網(AIoT)應用及精進新創產業未來發展,打造臺灣成為亞洲數位創新的關鍵力量。

3.電子檔請至行政院全球資訊網「政策與計畫─政策櫥窗」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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