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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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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檢署查獲里長候選人父子透過樁腳賄選案,共3人交保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654

  稿107.11.20

  發稿人:葛光輝襄閱主任檢察官

高雄地檢署查獲里長候選人父子透過樁腳賄選案

3人交保

高雄地檢署日前接獲檢舉情資,得悉高雄市林園區某里長候選人疑似有透過樁腳以現金或致贈禮盒賄選之情形,旋由主任檢察官劉穎芳指派檢察官張貽琮偵辦。檢察官張貽琮於民國1071119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高雄市政府警局苓雅分局、林園分局、鼓山分局及本署查賄警察專隊,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高雄市林園區搜索里長候選人與樁腳住處共2處,並通知該里長候選人父子、樁腳5人與選民9人共16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張貽琮、黃昭翰漏夜訊問後,認該里長候選人與其子,涉嫌在今年中秋節前後,透過樁腳以現金或以贈送月餅及茶葉禮盒之方式,向該里有投票權之選民行賄買票,且部分選民到案後,均指證龔姓樁腳有行求賄賂遭拒之情事,認龔姓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惟法院審理後,裁定以新臺幣5萬元交保;至該里長候選人與其子,檢察官訊問後分別諭知以10萬元、5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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