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推廣「落實《客家基本法》創造客語使用環境」政策溝通電子文宣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504
1.依法務部107.09.17法綜決字第10700172070號書函轉行政院新聞傳播處107年9月13日院臺聞字第1070193026號函辦理。 2.為振興客語,促進文化多元發展,政府推動《客家基本法》,期讓客語於校園、家庭扎根成為通行語,旨揭電子單張文宣(eDM如附件),請協助推廣運用,電子檔請至行政院全球資訊網「政策與計畫─政策櫥窗」項下下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