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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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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業訂定「文化部推行語言多樣性友善環境補助作業要點」,有需要之機關請逕向該部申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625
1.依法務部106.08.08法秘決字第10600133150號函轉文化部106年8月2日文版字第10630220611號函辦理。 2.為尊重語言多樣性及創造友善語言環境,並藉由補助以保障各族群在公共場合使用母語及手語之權利,特訂立「文化部推行語言多樣性友善環境補助作業要點」。補助項目分二大類:(1)本土語言及新住民語、(2)手語。 3.受理申請時間:自106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請於期限內逕上系統線上申請(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Login.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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