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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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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新修正「洗錢防制法」有關「攜帶超額新臺幣未申報或申報不實,將由海關沒入」規定之宣導影片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753
1.依法務部106.05.19法綜決字第10600086030號函轉中央銀行發行局106年5月18日台央發字第1060020846號函辦理。 2.旨揭宣導影片電子檔請至中央銀行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www.cbc.gov.tw)「推薦服務」/「新臺幣短片及防偽」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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