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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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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檢查獲高檔鐵板燒餐廳以鴨肝假冒鵝肝販售,實際負責人交保40萬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1251

  稿106.05.25

  發稿人:王啟明襄閱主任檢察官

 

雄檢查獲高檔鐵板燒餐廳以鴨肝假冒鵝肝販售

實際負責人交保40萬元

高雄地檢署接獲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通報有民眾檢舉高雄市某知名高檔鐵板燒餐廳有以鴨肝假冒鵝肝製成餐點之情資,立即指派辦本署重大民生專組主任檢察官蘇聰榮、檢察官郭麗娟偵辦,並於106523日,由檢察官郭麗娟親自帶隊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調查官會同高雄市衛生局稽查人員,至高雄市鼓山區執行稽查及搜索,當場扣得該餐廳之進銷貨等單據,並帶回李姓實際負責人及證人共5人。

經調查發現,李姓實際負責人(女,52年次)經營之高檔鐵板燒餐廳所販售之菜單中,標榜鵝肝套餐或其他套餐均含有鵝肝或以鵝肝做成之前菜,售價新臺幣1,980元至6千餘元不等,李姓實際負責人明知該餐廳自10211月開始營業時起至10510月間止,向上游廠商採購之食材均係「鴨肝」,並未採購「鵝肝」,卻事先於菜單上標榜鵝肝套餐或鵝肝前菜,使消費者陷於錯誤而點餐後,再以「鴨肝」假冒「鵝肝」製成高價套餐對外販售,以此方式欺瞞消費者。

經檢察官郭麗娟、羅水郎、施昱廷、任亭、王建中漏夜訊問後,認李姓實際負責人涉嫌刑法詐欺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犯罪嫌疑重大,當庭諭知以40萬元交保,並予以限制出境、出海,其餘證人4人經檢察官訊問後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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