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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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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需量競價措施】宣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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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3188
一、為確保供電可靠及抑低夏季尖峰用電需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除積極開發電源增加電力供給外,自76年起實施各項減少用電措施降低用電需求,惟鑑於近年電源開發受阻,以及減少用電措施參與用戶數逐漸飽和,未來供電情形將愈趨緊澀,故須透過用電需求面管理解決電力供需失衡之問題。 二、為強化用電需求面管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自104年5月實施「需量競價措施」(以下簡稱本措施)。本措施係在用電尖峰時段,開放用戶把減省下來的電回賣給本公司,並由用戶出價競標,若用戶得標且於抑低用電期間確實減少用電,則可獲得電費扣減。本措施類型分為「經濟型」與「可靠型」,由於經濟型無罰則,因此建議可先選用「經濟型」,藉由抑低用電之執行瞭解自身的用電特性及抑低用電能力後,再予考量選用「可靠型」。 三、綜上,本措施除提供用戶電費扣減外,最重要的目的係在供電吃緊時避免停限電之發生。另為利用戶參與選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刻正建置需量競價用戶平台,該平台將公開揭露競價相關訊息與提供用戶線上報價管道,預計於今(105)年 5月建置完成。敬請大部轉知所轄單位參與選用本措施,以降低停限電發生之機率,共同度過未來可能面臨之供電緊澀困境。 四、大部若對本措施尚有疑義,請電洽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處承辦人鄭乃誠先生(電話:02-23666599),當竭誠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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