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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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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拍賣沒收物傳真機、電腦、金飾、玉器、機車、汽車、挖土機等一批,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場競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2565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雄檢泰物字第1000910014號 主旨:公告拍賣沒收物一批,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場競標。 依據:奉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民國100年3月1日檢總卯字第1000900091號及100年3月14日檢總卯字第1000900116號函核准辦理。 公告事項: 拍賣日期:民國100年4月25日上午9時30分。 拍賣地點:高雄市前鎮區草衙二路50號。(南區大型贓證物庫) 拍賣物品:傳真機、電腦、金飾、玉器、機車、汽車及挖土機等物品。 拍賣方式:以出價最高,且在核定底價以上,經叫價3次,無再有新高價,並當場繳清價金者為承買人;本署就拍出之物品不負瑕疵擔保責任。(承買人需提出國民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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