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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逾1公斤毒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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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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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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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公告
99年度執更字第579號毒品逾1公斤公告
本署崙股99年度執更字第579號被告周忠明毒品案,該案查扣固態安非他命含外包裝1桶(重13750公克)、固態安非他命含外包裝1包(重410公克)、液態安非他命含外包裝1桶(重82000公克)、液態安非他命含外包裝1桶(重58000公克)、液態安非他命含外包裝1桶(重58000公克)、液態安非他命含外包裝1桶(重57000公克)、液態安非他命含外包裝1桶(重63000公克)、液態安非他命含外包裝1桶(重43000公克)、液態安非他命含外包裝1桶(重42000公克)、液態安非他命含外包裝1桶(重42000公克)、液態安非他命含外包裝1桶(重26600公克)、液態安非他命含外包裝1桶(重43000公克)、液態安非他命含外包裝1桶(重35000公克)、液態安非他命含外包裝1桶(重28000公克)、液態安非他命含外包裝1桶(重25700公克)、液態安非他命含外包裝1桶(重25800公克)、液態安非他命含外包裝1桶(重25100公克)、液態安非他命含外包裝1桶(重23900公克)、液態安非他命含外包裝1桶(重21000公克)業經判決沒收確定,復由本署檢察官處分沒收銷毀在案。
201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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