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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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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拍賣沒收物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點閱次數:1275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08月05日 發文字號:雄檢惠物字第58451 號 主旨:公告拍賣沒收物(漁船壹艘),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場競標。 依據:奉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98年07月14日檢總卯字第0980900561號函核准辦理。 公告事項: 一、拍賣日期:民國98年09月04日上午10時整舉行。 二、拍賣地點:高雄縣林園鄉中芸漁港(中芸安檢所內)。 三、拍賣物品:慶盛2號(CT2-6045)漁船壹艘,總噸數:19.32噸【包括無線電話機壹台、應急指位無線電示標壹台】。(以現場拍賣實物為主)。 四、拍賣方式:以出價最高,且在核定底價以上,經叫價3次,無再有新高價,並當場繳清價金者為承買人;本署就拍出之物品不負瑕疵擔保責任。(承買人需提出國民身分證) 五、注意事項:本次拍賣之漁船(已吊上岸),因涉案經註銷漁業執照在案,依「漁業法第7條之1」、「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第18條」規定,已不得申請保留汰建資格暨以廢棄物拍賣,依規定不得重新申請執照使用。 六、本案承辦人:書記官兼股長盧建賓(電話:07-3459809)。 檢察長 江 惠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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