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務部112.02.08法綜決字第11200025820號書函轉行政院新聞傳播處112年2月6日院臺聞字第1125002372號函辦理。
2.為抑制房市炒作與維護不動產市場交易秩序,《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於112年1月10日三讀通過,以保障民眾購屋權益與居住正義。
3.電子檔併請至該院全球資訊網「政策與計畫─政策櫥窗」項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