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臺灣高等檢察署111.11.16檢輔解字第11100174600號函轉法務部111年11月11日法保決字第11105514600號函辦理。
2.近期發生多起詐欺集團為掌控人頭帳戶可供長久控制使用,而對提供帳戶者施以囚禁凌虐案件,為使民眾有正確求職及提供帳戶即屬犯罪行為之概念。
3.雲端資料夾網址:https://reurl.cc/lZ9O8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