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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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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叮嚀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15
  • 資料點閱次數:1907

最後叮嚀

一、本署接受口頭、書面、電話查詢。但詢問事項違背偵查秘密、法律規定或有關公務員職務上應保守之秘密,則不予解答。

二、服務處對於各項詢問之解答,僅供詢問人參考,不發生任何法律上之拘束力。

三、服務處為當事人撰繕書狀,除有例稿者外,如案情複雜或涉及當事人權益重大者,得酌情不予代撰。

四、凡對本署業務有興革意見或檢舉犯罪,請將意見書、檢舉書投入意見箱、檢舉箱。檢舉電話(○七)二一六一四六三號。檢舉郵政信箱:高雄郵政第五之一二三號。

五、本署對訴訟案件依法公平處理,請勿聽信招搖撞騙,如遇藉案詐騙之徒,請即連絡本署檢舉電話或投書檢舉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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