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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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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投遞意見書 、 檢舉書 、 為 民 服 務 意 見 調 查 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15
  • 資料點閱次數:6709

如 何 投 遞 意 見 書 、 檢 舉 書 、 為 民 服 務 意 見 調 查 表 一、 意見書、檢舉書之作成: (一)本署於面向市中一路大門門首(法警室右側)設置有「檢舉箱」、「意見箱」,凡民眾對於檢察業務有興革意見者,得作成意見書,凡檢舉犯罪或檢舉假藉職務刁難者,得作成密封之檢舉書分別投入「意見箱」、「檢舉箱」。本署每日定時派員收取辦理。 (二)本署廉政服務電話號碼:(○七)二一六一四六三號。 (三)本署檢察長電子信箱:kscmail@mail.moj.gov.tw 二、意見書應記載事項: 意見書應記載真實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住居所(或聯絡電話)及對檢察業務興革之具體意見。 三、檢舉書應記載事項: (一)檢舉人之真實姓名、性別、年齡、國民身分證字號、籍貫、職業及住居所。 (二)被檢舉人之姓名、職業、住居所或其他足資辨識之特徵。 (三)具體事實及證據 檢舉人之姓名,本署絕對保密。因檢舉有功者,依法獎勵;唯如捏造事實誣陷他人者,則依法究辦。 四、為民服務意見調查表之使用: 為提高行政效率,為人民做最誠摯有效的服務,本署印有「為民服務意見調查表」置於服務台前,請自行抽取填寫,提供寶貴意見,做為本署日後業務興革、改進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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