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服務中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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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期許
地檢署是為保障人民權益及伸張正義而設,積極熱心、親切有禮貌地為民服務,主動、公正地偵辦案件,以建立一個公正客觀、積極有效率、清廉而溫馨的檢察新團隊,是本署全體同仁應共同努力的目標。
案無大小,公平客觀地看待每一個案件;人無尊卑,尊重保障每一個人應有的訴訟權利,是我們堅持的信念。秉持服務的態度,以人民權益為依歸,盡責地執行法律賦予的職責,以爭取民眾對檢察機關的信賴,是我們應有的作為。望我全體同仁以此為念戮力以赴,亦請各界賢達不吝鞭策指教。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分至下午5:30中午不休息全程為民眾服務
為民服務中心電話:07-2161467、07-2161468轉3134
為民服務中心傳真電話:07-2159821
為民服務中心地址:80144高雄市前金區市中一路171號
一、服務項目如下,歡迎多加利用
1、輔導當事人或關係人對於訴訟進行之手續。
2、指導告訴、自首、投案程序及申告鈴之使用事項。
3、指導繳費、繳納罰金及聲請易科罰金暨分期繳納罰金事項。
4、指導報到、遞狀及聲請定期或展延期日。
5、洽請相驗、發給相驗屍體證明書。
6、洽請具保、責付、撤銷羈押及撤銷通緝手續。
7、洽請發還、領取款項或贓證物品。
8、洽領檢察官書類正本及其他應送達之文書。
9、答覆關於刑事訴訟程序之詢問事項。
10、答覆偵查結果及有關案件進行情形之詢問事項。
11、洽辦法律服務及法律扶助(律師辦理平民法律扶助),暨協助推廣調解業務,疏減訟源。
12、免費提供聲請書狀、聲請表例稿。
13、代為複印文件。
14、販售司法狀紙、代換電話硬幣。
15、其他便民服務事項。
二、 下表本署為民服務中心各項申辦事項辦理程序
一般檢舉專線電話:(07)2519538 、檢舉貪瀆專線電話:(07)2161463
檢舉貪瀆傳真號碼:(07)2613740 、電子民意信箱:kscmail@mail.moj.gov.tw
便利人民言詞申告:
按鈴申告→受理申告→報請值日檢察事務官開庭→訊畢 →分案
報請相驗案之處理:
受理報驗→填寫報驗→送請檢察官批驗→連絡法醫、書記官及車輛→前往相驗
處理被告具保責付:
聯絡保證人→指導辦保→對保→檢察官批示→釋放
免費供應候保被告及候訊人誤餐餐點:
清點人數→訂購餐點→分配用餐→檢據報銷
證人日旅費之處理:
證人報到→支付證人旅費聲請書領據→庭訊後核對領據有無簽章→支付旅費
聲請易科罰金:
到本署口頭申請或書面申請→承辦股報到提出證件→訊問筆錄→審核→開具繳交罰金通知單→繳納取收據→回承辦股繳驗收據→結案
重大犯罪被害人申訴窗口:
到本署口頭申訴或書面申訴→受理登記→分案(專案小組)→追蹤列管→結案
便民服務工作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