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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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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審判中繳納之保證金,什麼情況下會被沒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15
  • 資料點閱次數:1091

答:偵、審中繳納保證金,如受有罪判決確定,於受刑人到案執行後,承辦股會自動發還保證金予具保人。如受刑人經傳喚、拘提無著,且通知具保人帶同受刑人到案仍未到案而通緝,保證金應予聲請裁定沒入。偵查中的被告,如經傳喚、拘提無著,且通知具保人帶同被告到案仍未到案而通緝,檢察官會依法命令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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