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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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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檢察官傳喚通知,受傳喚當日因故無法按時到庭時,如何請假/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15
  • 資料點閱次數:1969

答:得以電話先向承辦股書記官說明轉達予檢察官知悉,事後再以書面載明無法到庭之理由,並附具相關證明寄送承辦股檢察官,如所請理由正當,檢察官將再擇期傳喚。 

(本署全球資訊網/為民服務/法務部便民線上申辦系統/「非憑證」線上申辦/一審申請作業/聲請變更期日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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