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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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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案件當事人表示要變更地址時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15
  • 資料點閱次數:2106

答:可以先電話通知承辦股書記官或以書面(書狀可於本署為民服務中心索取或上本署網站下載)載明變更後之地址寄送承辦股知悉(請於信封註明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案號及○○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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