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要告刑事案件,可向管轄地之地方檢察署以書狀提出告訴或委任律師向地方法院提出自訴,若要按鈴申告,則需至檢察署向內勤檢察官口頭提出,此時可以不必出具書面。倘若要告民事案件,則需向各管轄地之地方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