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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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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112年08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8-23
  • 資料點閱次數: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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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癮之路漫長,真誠初衷相伴

雄檢辦理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

  本署於112年8月7日及8月21日辦理緩起訴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由本署歐計畫人員擔任講師,為施用毒品被告解說戒癮治療流程及相關規定,會後並由毒防局對其追蹤輔導業務進行說明。

  說明會首先為個案講解緩起訴處分與觀察勒戒之差異,觀察勒戒為監禁式治療,須至指定處所勒戒最長二個月的時間,若仍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則強制戒治,最長可達到一年,使個案能專心戒除毒癮;而緩起訴處分則須完成其必要命令,亦即緩起訴個案須每月請假幾天,來向觀護人及毒防局報到、至醫院進行戒癮治療,或至本署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個案仍保有相當程度的人身自由,對學業、工作及家庭較不受影響。

  說明會結束前,講師提醒個案若有幸獲得緩起訴處分,要好好地珍惜機會,於時限內完成各項必要命令,並遠離各種誘因,專心配合戒癮治療,才能早日脫離毒品拘束,重獲自由人生。

  另因應113年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本次說明會除了介紹傳統的賄選手法外,另告知個案選舉賭盤、境外勢力介入及假消息都可能構成妨害選舉,若遇到候選人有行賄選之情事,請保全相關證據,並立即撥打檢舉賄選專線0800-024-099#4,以維護乾淨選風。

 您在戒毒方面的好幫手:

 (一)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 電話:(07)211-1311

            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0號4樓

 (二)戒毒成功專線:0800-770-885(24小時無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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