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12年07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8-01
  • 資料點閱次數:126
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12年07月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為使緩起訴處分被告了解義務勞務之法治觀念與執行須知,高雄地檢署於112年7月25日假本署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辦理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由楊博渝觀護佐理員擔任講師。

  課程開始前先播放「修復式司法」宣導影片,以淺顯易懂的影片使緩起訴處分被告瞭解修復式司法之意涵,並建構以人為本的柔性司法體系。講師引導緩起訴被告填寫填寫基本資料表、義務勞務執行須知、緩起訴被告應行注意事項具結書等相關資料,並向被告逐一說明並悉心提醒須確實填寫以保障自身權益。接著於課程中宣導刑事訴訟法相關法律規定,參加本次勤前教育說明會對象需向本署指定之符合公益目的機構或團體提供40小時以上至240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於履行期間內完成,講師並提醒被告在緩起訴期間內應遵守或履行檢察官之必要命令事項且於期間內不可再故意犯其他罪,如遭檢察官撤銷緩起訴處分時,被告已履行之部分不得請求返還或賠償。

  另外講師利用上課時間宣導113年1月13日將舉行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為乾淨選風並深耕民主法治,呼籲民眾共同支持反賄選,除了留意傳統的現金、物品買票情形外,行動支付、不實訊息及境外勢力資金滲透等也是新興賄選態樣,請民眾發現賄選要趕緊蒐證、即刻檢舉,最後講師諄諄善誘地引導,期盼被告在執行義務勞務的過程中,能從心和思維強化自己內在的改變動機,才能回到的初衷累積正向經驗,並看見人生不同的可能。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