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12年06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30
  • 資料點閱次數:121
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12年06月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為使緩起訴處分被告了解義務勞務之法治觀念與執行須知,高雄地檢署於112年6月27日假本署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辦理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由楊博渝觀護佐理員擔任講師。

  課程開始前播放「修復式司法」宣導短片予個案觀看,期以新的視角檢視犯罪,建構以人為本的柔性司法體系。課程前段由講師帶領緩起訴被告填寫填寫基本資料表、義務勞務執行須知等重要資料,並逐一說明內容、提醒確實填載連絡電話及通訊地址,避免遺漏重要公文以保障自身權益。接著講師說明緩起訴處分的法律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及撤銷的法律效果,使被告充分瞭解履行義務勞務相關須知與規範,並提醒執行勞務過程中不可使用手機或相關影音設備進行錄音、錄影及拍照。

  講師亦輔以簡報強化個案印象,一一講解履行期間應遵守或履行緩起訴附條件外,輕微犯罪者與過失犯罪者執行勞務的過程中更應保持善良品行,不妨害執行機構之秩序,確實完成指定時數來回饋社會,啟發服務心念,一改刑罰權的刻板概念,把刑事政策與公益串連,希冀緩起訴被告珍惜緩起訴處分的良法美意,不再獨犯法網。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