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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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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12年05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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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112年05月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為使緩起訴處分被告了解義務勞務之法治觀念與執行須知,高雄地檢署於112年5月30日假本署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辦理緩起訴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由楊博渝觀護佐理員擔任講師。

  課程開始前先播放「修復式司法」宣導短片供個案觀看,藉以提高個案對「修復式司法」的認識,並讓「修復式司法」重視被害人需求與關係修復的觀念深植個案心中。講師接著於課程中,向被告講解刑事訴訟法相關法律規定,說明緩起訴制度與執行義務勞務須知,並逐一說明需填載的資料,講師也提醒於緩起訴期間需素行良好及避免再犯,如遭撤銷緩起訴處分,已履行部分則不得請求返還或賠償。

  最後講師諄諄善誘地引導,期盼被告在執行義務勞務的過程中,能從心和思維強化自己內在的改變動機,才能回到的初衷累積正向經驗,並看見人生不同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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