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社會勞動機關(構)表揚暨督核業務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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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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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檢署辦理108年度社會勞動機關(構)表揚
暨督核業務座談會
頒發表揚狀予優良社會勞動機關(構)
社會勞動制度自民國98年開始實施至今屆滿十週年,為強化執行效能,高雄地檢署於108年11月22日上午假高雄地方法院五樓會議室辦理「108年度社會勞動機關(構)表揚暨督核業務座談會」,邀請36個合作的社會勞動機關(構)與會交流,由檢察長周章欽親自主持,並頒發表揚狀予表現優良之社會勞動機關(構)。
檢察長周章欽致詞時表示,社會勞動制度不只減輕監所單位案件負荷量、避免輕微案件罪犯於監所提升犯罪技巧,更讓其有彌補過錯的機會、保有正常家庭生活,使其有足夠的家庭支持能量支撐,提高復歸社會效率、降低再犯風險,形成社會勞動人、社區、國家三者,點、線、面全贏局面。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前金區清潔隊隊長吳愛華、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警員陳博彥於會中分別簡報說明社會勞動人平時垃圾清運、溝渠清理、街道清掃及環境清潔、廚房備料等勞動情形,並分享督導社會勞動人經驗與個案處理心得,認為擔任機關(構)督導不只是第一線監督社會勞動執行的管理者,更是在社會勞動人遇到人生瓶頸時適時給予提點與協助的重要角色。
高雄地檢署推動社會勞動制度十年有成,與特約社會勞動機關(構)緊密合作,各機關(構)督導均盡力協助執行社會勞動作業,給予社會勞動人心靈支持,讓許多人在時數履行完畢後仍自發擔任志工回饋社會,充分發揮社會勞動制度的正向功能。